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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创业板常见问题解答
    1、创业板市场主要有哪些风险?
    答:主要是来自市场的风险以及来自创业板自身的风险。首先,主板市场存在的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诚信风险、上市公司盲目投资风险、中介机构不尽职导致的公司质量风险、股票大幅波动风险、市场炒作风险等,创业板市场都会存在;其次是来自创业板自身的风险。由于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规模相对小,多处于创业及成长期,发展相对不成熟,其较主板的风险相对较高。
    2、什么样的投资者适合参与创业板市场投资?
    答: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多处于成长期,规模较小,经营稳定性相对较低,总体上投资风险大于主板,因此更适合于那些具有成熟的投资理念、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市场分析能力的投资者。
    3、为什么要建立投资者准入制度?
    答: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逐步建立,建立以适当性为内容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使制度发展与投资者的风险认识和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成为市场发展的迫切要求。因此,创业板IPO管理办法中规定,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
    4、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何种类型的企业?
    答:创业板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是落实自主创新国家战略及支持处于成长期的创业企业的重要平台。具体讲,创业板公司应是具备一定的盈利基础,拥有一定的资产规模,且需存续一定期限,具有较高的成长性的企业。
    5、投资者需要注意的主要风险?
    答:创业板是一个全新的市场,其上市公司的特点和市场规则安排等都与主板有不同程度的差异,并且市场风险相对高一些,投资者在入市前需尽量了解创业板市场的各种风险。以下几种类型的风险值得投资者重点关注:一是公司经营失败或其他原因导致退市的风险;二是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的诚信风险;三是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四是创业企业的技术风险;五是公司价值评估的风险;六是交易规则改变及停牌带来的风险;七是投资者盲目投资及违规交易的风险。
    6、我是老客户,创业板可以直接在网上开通吗?
    答:不行的,目前证监会还没有放开,必须本人带着身份证到我们营业部现场申请办理。
    7、开通创业板的条件有哪些?
    答:在我们公司开户满2年,之后带着身份证到我们营业部现场来办理。
    8、创业板的公司都是成长性高的公司,是不是买入创业板股票都会获得高收益?
    答:没有任何一个股票市场能够保证购买股票会获得高收益。创业板虽然定位于高成长性的创业企业,但这并不代表所有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都会获得高成长。企业的发展受到内外部诸多因素的影响,一些企业上市后获得资金支持,迅速发展壮大,投资者获得了高收益,但也会有一些企业被市场淘汰,从而导致投资者的损失。此外,证券市场尤其自身的运动规律,即便发展良好的企业,其股价也不会只涨不跌,证券市场本身的波动也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二.港股通投资者常见问题解答
    1.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业务是否需要新开立证券账户?
    答:投资者通过现有沪市A股账户持有港股通股票,不需要新开立证券账户。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业务指南》规定,机构投资者可以开立多个证券账户,自然人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可以开立多个沪市A股账户。
    2.投资者通过港股通买卖港股使用哪种货币?
    答:对于参与港股通买卖的投资者而言,港股通采用人民币进行交收。投资者仅限买卖港币报价的港股通股票,以人民币与券商进行结算,券商也以人民币与中国结算进行清算交收,中国结算换汇后用港币与香港结算进行清算交收。
    3.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业务是否影响证券账户指定交易变更?
    答:港股通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适用上交所关于指定交易的相关规定。若投资者沪市A股账户当日有交易行为、当日有申报、当日有未完成交收的港股通业务或者上交所、中国结算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交易参与人不得为其撤销指定交易;对于已经撤销指定交易的沪市A股账户,当日不得再进行港股通交易。对于撤销指定交易的证券账户因持有港股而产生的组合费,中国结算在该账户重新指定交易后,向其最新的指定交易券商收取。
    4.投资者买入港股通股票何时可以取得证券权益?和A股有什么区别?
    答:香港市场实行T+2交收,T日买入港股通股票的投资者,T+2日日终完成交收后才可以取得相关证券的权益。例如,T+1日为某只港股通股票发放红利股权登记日,则T日买入该股的投资者不能享受该红利。与此不同,投资者投资沪市A股,T日买入即可取得相关证券的权益。因此,投资者在做出买入决定时需要特别关注相关上市公司公告及除净日等信息。此外,提示投资者注意,T日,是指港股通交易日;T+1日,是指港股通交易日后第1个港股通交收日;T+2日,依此类推。
    5.投资者卖出港股通股票何时丧失证券权益?和A股有什么区别?
    答:香港市场实行T+2交收,T日卖出港股的投资者,T日和T+1日日终仍可享有相关证券的权益。例如,T+1日为港股发放红利股权登记日,则T日卖出港股的投资者仍可享受该红利。与此不同,投资者投资沪市A股,T日卖出即丧失对相关证券的权益。提示投资者注意,T日,是指港股通交易日;T+1日,是指港股通交易日后第1个港股通交收日;T+2日,依此类推。港股通投资者常见问题解答。
    6.投资者通过港股通买卖港股通股票的换汇安排是怎样的?
    答:由于投资者通过港股通买卖港股通股票,均以港币报价成交,而投资者实际支付或收取人民币,因此,需要将成交货币(即港币)按一定汇率换算为人民币,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换汇处理。在这里,投资者需要注意参考汇率和结算汇兑比率两个概念。参考汇率是指,在港股通交易日每日开市前,由中国结算根据换汇银行提供、并通过上交所网站向市场公布的汇率。参考汇率包括港币买入参考价、港币卖出参考价两项。境内证券公司可能利用该参考汇率控制投资者的资金使用。即,投资者买入港股时,证券公司利用港币卖出参考价计算投资者需要支付的人民币资金;投资者卖出港股时,证券公司利用港币买入参考价计算投资者可以得到的人民币资金。投资者应事先咨询指定交易券商了解详情。结算汇兑比率是指,当日收盘后,中国结算根据全市场港股通成交的清算净额(单边,净应付或净应收),在香港与换汇银行换汇后,将换汇成本均摊至根据当日所有买入成交和卖出成交所计算出的对投资者当日成交进行人民币资金结算所实际适用的汇率。结算汇兑比率包括买入结算汇兑比率和卖出结算汇兑比率两项。根据分级结算原则,中国结算按照上述结算汇兑比率对结算参与人进行人民币资金清算,结算参与人也根据该汇率对投资者进行清算。提示投资者注意,上述安排仅适用于交易结算资金的清算,公司行为类结算资金(如,派发红利)一般采用逐笔全额换汇安排。
    7.参考汇率与结算汇兑比率有何不同?
    答:参考汇率不等于结算汇兑比率。由于采用净额换汇安排和成本全额均摊原则,结算汇兑比率一般都会优于前述参考汇率。即,日终清算后,投资者的港股买入交易,按卖出结算汇兑比率所计算出的、实际需要支付的人民币,一般将少于证券公司日间按卖出参考价所计算出的金额。反之,日终清算后,投资者的港股卖出交易,按买入结算汇兑比率所计算出的、实际可以得到的人民币,一般将多于证券公司日间按买入参考价所计算出的金额。当然,出于风险管理的需要,可能有证券公司会在参考报价的基础上再加减一定比例来控制客户资金,投资者应事先咨询指定交易证券公司了解详情。提示投资者注意,极端情况下离岸人民币市场发生大幅度波动时,有可能出现结算汇兑比率劣于参考汇率的结果。因此,投资者需及时关注离岸人民币市场并查看资金账户余额,防止资金账户出现透支。
    8.投资者可通过何种途径查询参考汇率和结算汇兑比率?
    答: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网站查询参考汇率、结算汇兑比率信息。港股通投资者常见问题解答。
    9.交易日与T+2交收日之间汇率发生波动,对投资者有影响吗?
    答:没有影响。投资者T日通过港股通买卖港股,T日日终已经锁定交收日的换汇汇率。因此,T日日终至T+2交收日之间的汇率变动,不会影响投资者T日交易的人民币结算资金金额。提示投资者注意,T日,是指港股通交易日;T+2日,是指港股通交易日后第2个港股通交收日。
    10.沪港两地节假日安排不同,投资者如何确定港股通的交易日、交收日?
    答:沪港通业务交易日、交收日的确定,原则上将选取两地股票市场的共同交易日进行交易,但由于双方市场节假日存在差异且两地结算公司的交收周期也不同,所以会出现在若干共同交易日也无法进行交易和交收的情况。因此,沪港通仅在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交收结算安排时开通。具体交易日安排,将由两地交易所和结算公司,在每年年前共同进行研究确定并对市场公布。沪港通开通当年的交易日安排将在开通之前对市场公布。
    11.确定港股通业务交易日、交收日的原则有哪些?
    答:港股通业务开展初期,交易日、交收日的确定遵循以下几条原则:(1)“最小交集”:仅在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时开通。(2)内地放假、香港放假的均不作为交易日和交收日。(3)香港市场规定,若圣诞、元旦及农历新年的前一日为工作日的,则该日上午半天交易,为非交收日,简称“半日市”。遇“半日市”,港股通交易半天,但当天为非交收日;(4)对于内地放假香港不放假的情况,为避免无法完成资金交收,内地放假首日之前的两天不作为港股通交易日。以2014年9、10月份为例(其中:H代表香港法定节假日,S代表内地法定节假日):
    12.投资者买入或卖出港股通股票在半个交易日时,交收日怎样确定?
    答:如果圣诞节前一天(12月24日)、元旦前一天(12月31日)和农历新年前一天(农历腊月三十)为工作日,则香港市场上述日期为半日市:上午半天交易,且当日不是港股通交收日。那么,半日市(L日)、半日市前一交易日(L-1日)交易证券的交收均在L+2日完成。例如:12月22日、12月23日为港股通交易日,12月24日为港股通半日市,12月25日至12月28日为圣诞期间休假日。12月29日将完成:12月22日交易资金的交收、12月23日及12月24日组合费、公司行为资金的交收;12月30日将完成:12月23日、12月24日交易资金的交收、12月29日组合费、公司行为资金的交收。
    13.除法定节假日外,香港市场台风和黑色暴雨期间,港股通是否存在其他特殊清算、交收安排?投资者如何知晓?
    答:香港市场是台风和黑色暴雨的多发地,对此香港市场有一套既定成熟的做法。遇特定节假日、恶劣天气等情况,香港市场会在交易、清算、交收方面作出特殊的安排,届时中国结算会相应作出调整,并及时通知结算参与人。
    14.投资者需查询持有的港股通股票并打印持股证明书,该如何办理?
    答:投资者需要查询港股的持有及持有变动记录时,中国结算参照A股做法为投资者提供查询服务,所需提交材料和办理流程参照中国结算A股相关业务规则。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持有记录,是港股通投资者享有该证券权益的合法证明。
    15.港股通投资者的港股持有余额包含哪些信息?
    答:投资者港股持有余额分为日终持有余额(Balance)、可交易数量(Available)、未完成交收数量(Pending);如发生冻结,还记录冻结数量(Frozen)。可交易数量(A)=日终持有余额(B)+未完成交收数量(P)-冻结数量(F)
    16.投资者查询港股的持有及持有变动记录时,如何收取查询费?
    答:参照投资者查询A股标准收费。当投资者同时查询沪市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中记录的A股和港股时,港股的持有及持有变动查询收费根据证券账户与A股合并计收,不单独收取查询费。
    17.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持有的港股可否转存管至香港证券经纪商?
    答:不可以。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持有的港股,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并取回人民币现金,不能跨境转存管,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8.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持有的港股,是否可以提取纸面股票?
    答:不可以。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持有的港股,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并取回人民币现金,投资者不能要求存入或提取纸面股票,也不能在香港市场进行任何其他投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9.港股通投资者持有的港股是否可以办理质押?
    答:可以。港股通投资者以其持有的港股,办理质押登记和解除质押登记业务时,所需提交材料和办理流程均参照A股证券质押登记业务相关业务规则和指南。提示投资者注意,因港股通交易的交收期为T+2日,已申报净买入但尚未完成交收或已申报净卖出但尚未在持有数量中扣减的港股无法用于质押。
    20.港股质押期间,哪些孳息一并在中国结算质押?
    答:港股通投资者以其持有的港股,办理质押登记后,质押的质物包括质押登记申请所记载的相应数量的证券及该部分证券在质押登记有效期内通过香港结算派发的红股和无选择权的现金红利。若派发的红股为非港股通标的证券但在联交所挂牌交易的,出质人可在质押解除后卖出该股份。无选择权的现金红利将在质押解除后按照香港结算向中国结算派发的金额,通过出质人证券账户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发放给出质人。
    21.港股通投资者可以办理哪些港股通股票非交易过户业务?
    答:港股通投资者可参照中国结算A股相关业务规则,办理因继承、离婚、法人资格丧失、投资者向基金会捐赠及经国家有权机关批准等情形涉及的港股通股票非交易过户业务。提示投资者注意,中国结算不办理港股通投资者因协议转让涉及的非交易过户业务。
    22.中国结算办理港股通股票非交易过户业务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中国结算办理港股通股票非交易过户业务的流程如下:(1)中国结算对港股通投资者提交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材料进行审核;(2)审核通过的,按非交易过户的相关收费标准计算并收取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和过户费;(3)中国结算将报税材料邮寄至香港结算,并将印花税税款交至香港结算;由香港结算转交至香港税务局并在成交单据贴印花后,邮寄至中国结算;(4)中国结算收到相关通知和材料后办理股份过户,并将成交单据寄送给投资者。提示投资者注意,因要向香港印花税署缴付印花税,非交易过户的办理周期至少需要八个港股通交易日,投资者须注意其中可能带来的股价波动、司法冻结等风险。
    23.中国结算办理港股通股票质押、非交易过户业务的受理日期是怎样的?
    答:中国结算在工作日均受理并办理港股通质押、非交易过户业务。如香港为非工作日、内地为工作日的,中国结算也受理并办理港股通的质押、非交易过户业务。
    24.港股通投资者是否会出现在港股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之中?
    答:不会。港股通投资者持有的港股,由中国结算在香港结算开立证券账户,代所有投资者名义持有并存管于香港结算,最终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名义出现在港股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中。
    25.为什么港股通投资者不会出现在港股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之中?
    答:主要原因是香港市场实施以间接持有方式为主的多级持有体系。在香港市场,投资者如需交易股票,一般会将纸面股票托管至券商,券商再存管至香港结算,最终以香港结算代理人的名义体现在股东名册。对港股通投资者而言,其持有的股票,是以中国结算的名义存管于香港结算,也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名义体现在股东名册上。
    26.港股上市公司股东名册中不显示参与港股通的投资者,是否影响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
    答:中国结算作为港股通投资者港股的名义持有人,将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以中国结算名义存管在香港结算,通过香港结算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为充分保障投资者的权利,中国结算通过投资者指定交易券商,在充分征求投资者意愿后为投资者提供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投票等公司行为代理服务。
    27.什么是香港市场公司行为?什么是香港市场公司行为资金?
    答:公司行为是香港证券市场对包括派发现金红利、股票红利、投票、参与新股发行认购、供股、公开配售、公司收购、分拆合并等涉及上市公司及其股票相关业务的统一用语。公司行为资金是指因上述公司行为相关业务所产生的资金收付。如,投资者收取红利资金,或因参与供股业务缴纳供股款等。
    28.港股通投资者如何参与香港市场公司行为?
    答:中国结算作为名义持有人,负责港股通投资者意愿的收集、资金代收付和红股的分配等港股公司行为处理。投资者可向指定交易券商申报,由中国结算根据从指定交易券商处收集到的投资者指示汇总再向香港结算办理。中国结算在向香港结算办理相关港股公司行为业务时,遵照香港结算相关业务规定。
    29.中国结算提供哪些名义持有人服务?
    答:目前,中国结算可提供的名义持有人服务包括:(1)现金红利派发、送股、股份分拆及合并、投票、公司收购及出具持有证明等服务;(2)依照有关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额度内供股、额度内公开配售和以股息权益选择认购股份的服务。
    30.中国结算暂不提供哪些名义持有人服务?
    答:依照有关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中国结算暂不提供超额供股和超额公开配售的服务,不提供新股发行认购服务。
    31.在港股通公司行为的时间安排方面,投资者需注意哪些事项?
    答:香港市场的公司行为发生频率高,形式做法较A股多样。因此,港股通投资者在行使股东权利时,要注意以下事项:(1)对于香港市场发生的公司行为,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后再向香港结算进行意愿提交,所以,为确保在香港结算规定的时间内向其提交港股通投资者意愿征集结果,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2)在港股通股票投票方面,投票可以没有权益登记日,此时以投票截止日的证券持有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投资者对同一项议案,可以同时。
    32.如果港股通投资者取得了联交所上市非港股通证券,该如何处理?
    答: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公司收购等情形,港股通投资者取得联交所上市非港股通证券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上交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33.如果港股通投资者取得了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该如何处理?
    答: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转换等情形,港股通投资者取得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
    34.如果港股通投资者取得了非联交所上市证券,该如何处理?
    答: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公司收购等情形,港股通投资者取得非联交所上市证券的,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具体安排由中国结算商香港结算确定。
    35.什么是“供股”行为?
    答:“供股”是指联交所上市公司向现有证券持有人作出供股要约,使其可按持有证券的比例认购证券。供股权可通过二级市场进行转让。可超额认购,超额认购部分可获配数量取决于中签率。提示投资者注意,(1)为确保供股缴款结算和换汇的时效性,中国结算设定的供股权申报截止日早于香港结算设定的截止日三个沪市工作日。(2)供股交易不影响供股权申报,供股申报确认结果以港股通投资者缴款结算时的供股权可用数量(实际供股权持有量扣除卖出未交收和已冻结数量)为限确定。例:H股03968招商银行的供股详情为每10股招商银行股票可认购1.3股新的招商银行股票,每股认购价为港币10.06元。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持有1500股招商银行股票,将可获配195股供股权。计算方法:1500/10×1.3=195股供股权。在获得供股权以后,该投资者可选择是否行使供股权:⑴选择行使供股权,投资者可以每股港币10.06元的价格获配195股招商银行股份;⑵在交易期间内通过股票市场出售供股权;⑶不采取任何行动,则供股权失效。
    36.什么是“公开配售”行为?
    答:“公开配售”是指联交所上市公司向现有证券持有人作出要约,使其可认购证券。公开配售处理与供股类似,区别在于公开配售权益不可通过二级市场进行转让,只能行权申报。例:港股01226中国投融资的公开配售详情为每持有两股现有股份获发1股发售股份,每股认购价为港币0.2元。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持有1500股中国投融资股票,则该投资者可以以每股0.2元的价格获配750股股份。计算方法:1500/2×1=750股。
    37.什么是“以股息权益选择认购股份”?
    答:“以股息权益选择认购股份”是指在联交所上市公司派发含股利选择权红利时,投资者选择接受股票而非现金的行为。在中国结算设定的股利选择权申报期内,投资者可通过指定交易券商进行股利选择权的申报、查询和已申报选择权的撤销。申报的数量应为申报选择股票股利的红利权数量。提示投资者注意,为确保在香港结算规定的时间内向其汇总提交港股通投资者股利选择权的意愿征集结果,中国结算设定的股利选择权申报截止日较香港结算截止日早两个沪市工作日。
    38.中国结算怎样汇总股利选择权申报结果,并进行后续处理?
    答:股利选择权申报截止日日终,中国结算对投资者通过券商提交的股利选择权申报数据进行处理。若港股通投资者累计申报数量大于港股通投资者账户的红利权可用余额(扣除被冻结的红利权数量),则超出部分作申报失败处理,未超出部分申报成功。投资者可通过券商查询其账户的有效申报数量和红利权余额。香港结算股利选择权申报截止日的下一个港股通交易日,中国结算收到香港结算应收股利数据后,根据港股通投资者的选择权有效申报数量,将股票股利总额在港股通投资者证券账户中进行分配(新增股票暂不能流通),并将股票股利数据发送给投资者指定交易券商。其中,投资者账户应收股票股利=(申报股利选择权的股份数量×每股红利金额)÷以股代息的价格,小于1股的零碎股舍尾。提示投资者注意,对于投资者分配的小于1股的零碎股,中国结算根据以股代息价格以现金方式发放。在股票股利派发到账日,中国结算根据收到香港结算派发股票股利的到账时间,于当日或次日进行业务处理。处理日下一个港股通交易日,投资者账户中相应的股票股利可上市交易。
    39.什么是“精确算法”?
    答:是指中国结算在送股业务中,为确保每个投资者所得的股票股利之和等于中国结算从香港结算收到的股票股利,对投资者账户中不足1股的零碎红股,按照投资者零碎股份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股,直至完成全部送股。精确算法也适用于股份分拆与合并业务。
    40.港股红利派发与A股相比有什么差异?
    答:港股红利派发与A股相比,主要差异包括:(1)港股红利可能派发除港币外的其他外币,中国结算将在换汇后统一以人民币形式将红利资金发给投资者。(2)港股红利可能有股利选择权,即,投资者可以申报不超过股权登记日所记录的红利权数目,选择以股票股利代替现金股利。(3)今年以来,上海市场实施上市公司红利R+1发放,港股因存在股利选择权等情况,红利登记日与红利资金实际派发日之间间隔较长。例:港股00011恒生银行6月3日发布公告,权益登记日为6月11日,红利资金发放日为7月4日,每股红利0.5美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21,可以选择以股票股利代替现金股利,以股代息价格是10美元。某投资者6月11日持有200股恒生银行股票,其选择了100股红利权数以股票股利代替现金股利,则其可以收到(0.5×100)/10=5股恒生银行股票,和0.5×100×6.21=310.5元人民币红利资金。
    41.港股红利资金派发为何较香港市场可能会晚?
    答:中国结算在收到香港结算派发的外币红利资金后,需要与银行协商进行换汇并将资金调拨至境内,此后再派发人民币形式的红利资金给港股通投资者,因此,投资者收到红利资金的时间会晚于香港市场。
    42.收到港股通股票现金红利后,中国结算如何进行现金红利业务处理?
    答:中国结算办理现金红利派发业务,在收到香港结算派发的外币红利资金后三个港股通交易日内,进行换汇、人民币红利金额和零碎股现金清算、发放等业务处理。(1)投资者账户现金红利金额=每股红利金额×红利权余额,小于1分的尾数进行舍尾处理。(2)投资者账户应收零碎股现金=[(申报股利选择权的股份数量×每股红利金额)÷以股代息的价格-投资者账户应收股票股利(整数)]×以股代息的价格,小于1分的尾数进行舍尾处理。提示投资者注意,根据国家税法和税收政策的相关规定,应缴纳红利所得税的港股通投资者的每股红利金额按照税后金额计算。
    43.港股通股票红股可卖首日为何会较香港市场晚一个港股通交易日?
    答:中国结算办理送股业务,根据香港结算派发红股到账时间,到账时点早于中国结算系统日终处理时点的,在收到红股当日进行业务处理,相应红股可于处理日下一港股通交易日上市交易;到账时点晚于中国结算系统日终处理时点的,在下一个港股通交易日进行业务处理,相应红股仍于处理日下一港股通交易日上市交易。因此,港股通投资者红股可卖首日一般均较香港市场晚一个港股通交易日。
    44.港股通股票因送股、股份分拆及合并等业务产生的零碎股,是如何处理的?
    答:因港股通股票送股、股份分拆及合并等业务,港股通投资者账户中可能产生零碎股。中国结算对港股通投资者账户中小于1股的零碎股,进行舍尾处理。中国结算从香港结算获得的红股总数或分拆、合并股票数额大于港股通投资者账户舍尾取整后的总数的,中国结算按照精确算法分配差额部分。
    45.股份分拆及合并业务可能对投资者账户中的港股通股票产生哪些影响?
    答:中国结算在办理港股通上市公司股份分拆及合并业务时,根据香港联交所和香港结算的业务规则,结合上交所的交易安排,进行股份代码转换处理,调整账户持有数量。港股通投资者应关注股份分拆及合并时账户中的股份代码和持有数量的变化,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港股通存管结算业务指南》(http://www.chinaclear.cn/zdjs/editor_file/20140926163401589.pdf)参与相关业务。
    46.港股投票业务与A股相比有什么差异?
    答:主要差异包括:(1)港股通投资者对于同一项议案,可以同时投赞成、反对和弃权票(如有);(2)港股投票业务存在无股权登记日的情形。无股权登记日的投票以投票截止日日终的持有为基数。
    47.中国结算如何办理港股通投票业务?
    答:中国结算办理投票业务,汇总申报期内港股投资者投票意愿后,向香港结算提交。港股通投资者各类票数总额超过投票登记日或者香港结算投票截止日持有数量的,中国结算以实际持有为基数按比例分配。投资者应当了解与港股通投票业务相关的 以下事项:(1)投票信息获取。香港结算通过其系统设立并发布有关投票的公司公告及事件,有关投票信息包括公告编号、证券代码、投票期间、股东会议类型、会议举行日期、会议地点、投票业务权益登记日(如有)、议案编号、议案概述(不含议案具体内容)等。中国结算对从香港结算系统获得的投票信息进行登记,于维护日日终发送给证券公司,并由证券公司向投资者转发。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可通过联交所披露易网站查找相应股东大会通告,获取议案具体内容。(2)投票申报。港股通投资者可通过证券公司申报投票意愿。投票选项包括赞成、反对、弃权(上市公司可不设立弃权选项)。提示投资者注意,境内投票截止日比香港结算设立的投票截止日提前一个沪市工作日。(3)投票结果统计及反馈。对于同一笔投票业务,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每次申报的投票信息将会覆盖前一次的投票信息。对于校验成功的申报记录,中国结算于境内投票截止日日终进行处理,汇总生成港股通投资者的投票意愿后,代理港股通投资者向香港结算提交。港股通投资者对同一项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和弃权票三类票数总额超过投票登记日或者香港结算投票截止日持有数量的,中国结算以实际持有为基数按比例分配。(4)投票业务中途修改。对于在现有投票业务的投票期间发行人修改股东会议内容或议案的情况,香港结算通过其系统终止现有投票业务,并设立和发布一个新的有关投票的公司公告及事件,告知有关投票信息。新设立投票业务权益登记日一般同现有投票的登记日(如有)。中国结算将现有投票业务提前终止,登记新设立投票业务的相关信息,于维护日日终将现有投票提前终止以及新设立投票信息发送给证券公司,由证券公司转发给投资者。对提前终止的投票业务,中国结算不做投票结果汇总和提交,港股通投资者已申报的投票意愿视为无效。对新设投票业务,港股通投资者申报的投票意愿,中国结算按照上述(3)汇总申报期内港股通投资者投票意愿后,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
    48.中国结算如何办理强制性公司收购业务?
    答:中国结算办理强制性公司收购业务,根据香港结算的通知公告,对港股通投资者的相应股份作收购保管和注销处理,无需投资者申报。中国结算在收到香港结算支付的收购资金或股份后三个港股通交易日内,完成收购股份的过户登记及其对应的收购资金(证券)的支付。提示投资者注意,若账户中股份有质押或者冻结,支付方式为现金的,收购资金暂不发放,待冻结或质押解除后再按照相应金额发放;支付方式为股份的,支付收购股份托管在相应证券账户后进行冻结。
    答:中国结算办理有条件和无条件的非强制性公司收购业务,根据申报期内港股通投资者申报意愿,对相应股份作收购保管和注销处理。有条件的非强制性收购被取消的,中国结算根据香港结算的指令,退回相应股份。中国结算在收到香港结算支付的收购资金或股份后三个港股通交易日内,完成资金或股份的相应处理。投资者办理非强制性公司收购业务相关业务,可参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港股通存管结算业务指南》(http://www.chinaclear.cn/zdjs/editor_file/20140926163401589.pdf)。
    49.投资者参与非强制性公司收购业务,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港股通投资者参与非强制性公司收购业务,应注意以下事项:
    (1)接受收购建议的股份申报和撤回申报期限为中国结算发布的港股公司收购登记信息所载明的起始日至截止日(截止日为香港市场截止日的前两个港股通交易日);申报时间为申报期限内每个沪市交易日9:00至16:00。
    (2)因港股通交易的交收期为T+2日,已净卖出但尚未在持有数量中扣减的股份,以及已冻结的股份,均无法纳入有效申报数量;撤回申报的有效数量,不得超过投资者已生效的申报数量。
    (3)中国结算在申报有效期内每个交易日办理有效申报股份的保管和有效撤销申报股份的解除保管,并于申报截止日次一港股通交易日办理申报期内累计保管成功股份的注销。在股份保管期内,除司法强制扣划以外,已办理保管的股份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过户。接受收购建议的投资者在未收到收购支付的资金或股份前,不能变更其指定交易关系。
    (4)有条件收购转换为无条件收购当日,中国结算根据香港结算的通知,变更原收购代码的收购类型,并相应延长申报期限。在有条件收购阶段申报的指令继续有效,投资者无需重新申报。
    (5)当有条件收购条件未满足,或部分收购股份未被接纳的,中国结算在收到香港结算退回股份的次一交易日,将返还股份记录在投资者证券账户中。 (6)无保证配额的部分收购,中国结算根据香港结算反馈的成功收购数量,按照投资者申报数量占总申报数量的比例计算每个投资者成功收购数量,返还剩余申报股份。对于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按照精确算法在投资者账户中分配。 50.投资者如何获取港股公司行为信息?
    答:投资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获取港股公司行为信息:(1)港股通投资者常见问题解答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获取港股公司行为信息。披露易网站地址如下: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mainindex/sehk_listedco_datetime_today.htm (2)投资者可通过其指定交易的券商获得港股公司行为有关信息。中国结算通过香港结算获得港股公司行为摘要信息后,将相关信息通知券商,并由券商向投资者转发。
    51.对于港股通而言,证券组合费是什么费用?怎样收取?
    答:证券组合费是指香港结算根据中国结算名义持有账户每自然日日终港股持有市值,按逐级递减的费率标准,所计收的存管和公司行为服务费用(详见下表)。中国结算依据相同标准,对每个持有港股的A股证券账户进行收取。提示投资者注意,由于证券组合费根据投资者证券账户持有市值以一定的比例按自然日进行计算收取,也就是说,如果持有港股通证券,即使不交易,也需每日缴纳证券组合费,投资者应避免因此发生资金透支。
    52.投资者为什么要在账户内预留一定的资金余额,以避免可能出现的账户透支?
    答:当汇率出现极端情况下的大幅波动,或者由于香港市场相关交易、结算费用的收取(例如,交易系统使用费是按实际成交宗数而不是申报笔数收取;又如,香港结算按日收取证券组合费),均可能会导致投资者账户透支。因此,港股通投资者应关注其账户内的资金余额,做出必要的预留。
    53.港股通投资者可能面临哪些境内市场结算风险?
    答:由于港股通境内结算适用分级结算原则,因此,港股通投资者可能面临以下风险:(1)因结算参与人(即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未完成与中国结算的集中交收,导致投资者应收资金或证券被暂不交付或处置;
    (2)结算参与人(即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对投资者出现交收违约导致投资者未能取得应收证券或资金;
    (3)结算参与人(即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向中国结算发送的有关投资者的证券划付指令有误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
    (4)其他因结算参与人(即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未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导致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54.港股通投资者可能面临哪些跨境结算风险?
    答:港股通投资者可能面临以下跨境结算风险:(1)港股通交易的交收可能因香港出现台风或黑色暴雨等发生延迟交收;(2)香港结算因极端情况下无法交付证券对中国结算实施现金结算的,中国结算参照香港结算的处理原则进行相应业务处理;(3)香港结算发生破产而导致其未全部履行对中国结算的交收义务的,中国结算协助向香港结算追索,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
    55.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投资港股需要缴纳哪些税?
    答:香港地区与内地在税收安排方面存在差异,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应当按照香港地区相关规定缴纳税款。
    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常见问题解答
    1、《网上申购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调整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规则,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口径由“T-2日(T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下同)日终持有的市值”调整为“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
    2、同一投资者多个证券账户按何种规则合并计算市值?
    答:在计算出各证券账户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市值后,按照T-2日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原则合并计算投资者20日日均持有市值。
    3、投资者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可否参与新股网上申购?持有市值如何计算?
    答:投资者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可以参与申购,其持有市值同样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市值。例如,T-2日某投资者证券账户开户10个交易日,持有市值=∑10个交易日的市值÷20。
    4、打新股具体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上交所是9:30-11:30,13:00-15:00,深交所是9:15-11:30,13:00-15:00.
    5、新股的申购单位是多少?
    答:上交所为1000股或其整倍数,深交所为500股或其整倍数.
    6、申购之后什么时候公布中签结果?
    答:T+3.
    7、申购新股没有成功,冻结的资金什么时候返还?
    答:T+2日。
    8、如何查询自己可以申购新股的额度?
    答:证券公司的交易软件里面有新股申购一栏,里面有额度查询。
    9、我自己不懂,不会操作,你们可以帮我操作吗?
    答:不行的,但是我们公司有专门投资新股的基金,您可以产于这个基金产品,就省去了您自己投资的繁琐。
    四.开户常见问题说明
    Q1:网上自助开户支持转户吗?
    答:网上开户支持转户,在账户选择页面选择“我已有账户,从其他券商转入”,输入股东账户即可。手机开户目前暂时不支持转户。
    Q2:周末能不能网上自助开户?
    答:网上自助平台支持7*24小时自助申请,资金账户可以全天候开通,股东账户在交易时间外会由系统暂存,次日替您提交开通。
    Q3:网上自助开户可以选择哪几家银行?
    答:网上开户目前支持11家银行一站式签约,都不需要去银行柜台办理,但线上办理的流程各不相同。包括这11家银行在内的全部17家银行也可以选择去营业部柜台及银行柜台办理,选择线下办理的银行可以先不输入银行卡号。具体的11家一站式签约银行及办理方法请参见三方存管操作指引。
    Q4:网络环境有问题?
    答:请确保您的网络环境无代理。如您需要进行视频见证,请确保您的声卡和摄像头正常安装。
    Q5:身份验证不通过?
    答:开户需要保证您本人的身份真实有效。
    如果您在银行卡验证时出现“渠道拒绝交易”的提示,可能是您输入的信息与银行卡信息不符,请在重新核对后输入。
    如果遇到如下提示,说明您输入的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与银行存储的信息不匹配

    如果遇到如下提示,说明您输入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与公安部数据库不匹配。

    如果遇到如下提示,说明您在公安部数据库中无身份证头像,无法进行网上自助开户,请联系营业部办理。

    Q6:开通资金账户后还能重新开股东账户/办理其他业务吗?
    答:您在任何时候都能通过验证手机号码继续流程、开通股东账户或办理其他业务,在开户完成页选择股东账户“开通”,经过视频见证、数字证书安装后即可开通。需要办理其他业务,选择相应的选项进入办理流程即可
    Q7:提示“版本已更新”如何处理?

    答:您曾经在网上开户新版上线前录入过信息,请联系您的开户营业部删除信息后重新开户即可。
    Q8:提示身份证地址超过长度怎么办?
    答:柜台规定身份证地址和联系地址长度为32个汉字,超过部分截掉即可。
    Q9:如何继续上次开户流程
    答:请您仍然点击“自助开户”,通过手机号码验证后,自动定位到上次中断步骤继续开户。如果您已经开出资金账户,会请您再进行一次交易登录。
    五.开户答疑
    1、我想开户,请问怎么办理?
    答:您可以到我们公司现场开户,也可以等我们公司的官方网站里面点击在线开户,或者发送短信88到95521下载手机开户软件申请开户。
    2、什么是股票帐户?我要到哪里去开?
    答:股票帐户是投资者进入市场的通行证,只有拥有它,才能进场买卖证券。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公司办理,我公司现已提供7*24小时在线开户,10分钟之内帮您办理完成。
    3、什么是网上开户?
    答:客户(目前仅限个人客户)不需要再到营业部现场,通过互联网即可申请办理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开通第三方存管等业务。客户事先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手机、银行借记卡以及配备有摄像头的电脑,只需花费10分钟的时间,即可在线开立资金账户、上交所、深交所股票账号和基金账户。
    4、什么是第三方存管?
    答:“第三方存管”的全称是“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过去,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投资者(即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是由证券公司一家统一存管的。后来,证监会规定,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统一交由第三方存管机构存管。这里的第三方存管机构,目前是指具备第三方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依据客户银行账户的不同交由相应的银行存管,由存管银行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客户资金的存取与资金交收,将客户的证券账户与证券保证金账户严格进行分离管理,通过三方存管,客户的资金将不可能被证券公司或者任何第三方操作和使用,确保了证券资金的安全。
    5、网上开户支持哪些银行在线对接三方存管?
    答: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银行、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
    6、什么是资金帐户?
    答:用于投资者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记录资金币种、余额和变动情况。资金账户可以用于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买卖股票或者基金等。
    7、我以前从未接触股票,现在想入市应该如何办理?
    答:您可以先通过电脑或者手机的方式在我们公司开立证券账户,我公司会有专门的客户经理和您联系,回答您相关疑问。
    8、我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开了证券账户,能转到你们这里吗?
    答:(1)在原开户券商处办理上海撤销指定,如果有深圳的股票还需办理转托管手续;(2)从2015年4月13日开始,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已经放开了投资者的开户限制,一人最多可以开立20个证券账户。
    9、我想了解国泰君安网预约开户更详细的业务应该怎么咨询?
    答:您可以拔打国泰君安的客户服务热线95521进行人工咨询,也可以登录国泰君安的网站留言,国泰君证券将及时给您回复。
    六.新股投资常见问题解答
    1、《网上申购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调整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规则,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口径由“T-2日(T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下同)日终持有的市值”调整为“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
    2、同一投资者多个证券账户按何种规则合并计算市值?
    答:在计算出各证券账户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市值后,按照T-2日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原则合并计算投资者20日日均持有市值。
    3、投资者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可否参与新股网上申购?持有市值如何计算?
    答:投资者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可以参与申购,其持有市值同样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市值。例如,T-2日某投资者证券账户开户10个交易日,持有市值=∑10个交易日的市值÷20。
    4、打新股具体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上交所是9:30-11:30,13:00-15:00,深交所是9:15-11:30,13:00-15:00.
    5、新股的申购单位是多少?
    答:上交所为1000股或其整倍数,深交所为500股或其整倍数.
    6、申购之后什么时候公布中签结果?
    答:T+3.
    7、申购新股没有成功,冻结的资金什么时候返还?
    答:T+2日。
    8、如何查询自己可以申购新股的额度?
    答:证券公司的交易软件里面有新股申购一栏,里面有额度查询。
    9、我自己不懂,不会操作,你们可以帮我操作吗?
    答:不行的,但是我们公司有专门投资新股的基金,您可以产于这个基金产品,就省去了您自己投资的繁琐。
    七.新开户疑问解答
    国泰君安为您提供多种开户方式:营业部开户、网上自助开户、预约开户、手机开户、95521电话预约等,本帮助仅针对网上自助开户的客户。
    Q1. 我适合新开户吗?
    答:如果您有投资理财,股票交易的需求,但是还没有在任何证券公司开立股东账户,我们建议您快捷开通以下账户:
    君弘一户通:国泰君安独有的综合理财超级账户,消费支付,汇款转账,理财投资,股票交易,期货投资应有尽有,国泰君安为您的每一个明天打算。
    资金账户:您在进行证券交易时的清算账户,是您投资理财的基础账户。
    股东账户:您进入股票市场的通行证,拥有它您才能进行股票交易。个人仅能在沪深股市分别开立一个股东账户。
    基金账户:开通简单快捷,可用于各类基金产品的购买。
    Q2. 我需要准备哪些东西?
    答:为了保证您的合法权益,验证您的身份信息,在开户时请您准备以下证件:
    1.您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答:如果您需要交易股票,一定要准备一个摄像头和耳麦(就是平时上网视频聊天的那种就可以),因为要通过视频核实本人哦。
    Q3. 网上开户需要哪些步骤?
    答:网上开户将依次为您开通基础账户君弘一户通、资金账户,然后开通用于购买股票、基金、理财产品的账户,再绑定银行三方存管,即可进行正常交易。具体流程如下:
    1.身份验证
    2.开设账户
    3.绑定银行三方存管 (我的银行卡不能在线绑定)
    Q4. 我是机构法人客户,如何开户?
    答:机构客户暂时不能通过网上自助平台开户,可以通过网上预约或者直接去营业部开户。开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必须经过上一年度年检,如营业执照的任何内容有变更,须出示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
    2组织结构代码证原件
    3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公章
    7法人章
    8开户费:深圳A股股东帐户500元
    上海A股股东帐户400元
    Q5. 立即查找就近营业部
    转户
    1. 网上自助开户支持转户吗?
    答:网上开户支持转户,您先在其他券商销户,然后到国泰君安网上开户http://kh.gtja.com,先开通资金账户,然后在股东账户选择页面选择“我已有账户,从其他券商转入”,输入您以前开设的沪深股东账户即可。
    2. 我适合转户吗?
    答:如果您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开立股东账户,但是又希望在国泰君安开户,可以直接将您的股东账户转到国泰君安证券。
    3. 我需要准备哪些东西?
    答:为了保证您的合法权益,验证您的身份信息,在转户时请您准备以下证件:
    1.您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4. 转户需要哪些步骤?
    1.撤户手续
    答:您需要先到原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转户手续。上海股东账户需要撤销指定交易,深圳股东账户需要办理转托管,转托管的欲转入营业部全称及席位号,请立即查看营业部席位号。
    2.开立账户
    答:此步骤跟新开户流程相似,在股东账户开设页选择“从其他券商转入”,并输入相应的股东账户代码,即可挂接。
    八.债券基金常见问题解答
    1、如何开立国债新回购交易账户?
    进行新国债回购交易(代码204***),需要利用现有的A股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尚未开户的,需按已有的相关规则开立A股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原来已经做过回购登记的证券帐户,在撤销回购登记前,不能参加新国债回购的交易。
    2、请问债券回购交易的流程?
    债券回购交易的流程如下:
    (1)回购委托——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做回购交易。
    (2)回购交易申报——根据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主机做交易申报,下达回购交易指令。回购交易指令必须申报证券账户,否则回购申报无效。
    (3)交易系统前端检查——交易系统将融资回购交易申报中的融资金额和该证券账户的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进行比较,如果融资要求超过该证券账户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属于无效委托。
    (4)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机将有效的融资交易申报和融券交易申报撮合配对,回购交易达成,交易所主机相应成交金额实时扣减相应证券账户的最大融资额度。
    (5)成交数据发送——T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回购交易成交数据和其他证券交易成交数据一并发送结算公司。
    (6)标准券核算——结算公司每日日终以证券帐户为单位进行标准券核算,如果某证券帐户提交质押券折算成的标准券数量小于融资未到期余额,则为“标准券欠库”,登记公司对相应参与人进行欠库扣款。(由于采取前端监控的方式,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参与人和投资者“欠库”的问题,只有标准券折算率调整才可能导致“标准券欠库”。)
    (7)清算交收——结算公司以结算备付金账户为单位,将回购成交应收应付资金数据,与当日其他证券交易数据合并清算,轧差计算出证券公司经纪和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净应收或净应付资金余额,并在T+1日办理资金交收。
    3、如何提交质押券?
    (1)客户提交质押券委托——客户委托证券公司通过交易系统将其证券账户中的债券现券申报提交入结算公司的质押库。
    (2)证券公司申报提交质押券——根据客户委托,证券公司通过交易系统向结算公司申报提交质押券。申报代码为“09****”,交易方向为“卖出”。其中“****”为相应债券的后四位代码。
    (3)交易系统检查——交易系统根据现券可用余额核查质押券的提交指令,如果申报数量大于现券可用余额,则申报指令无效。否则,申报有效,交易系统在现券可用余额中根据申报数量进行实时扣减,同时计增可融资额度。当日买入的现券当日可申报入库。现券可用余额=昨日余额+当日净买入。
    (4)质押券的入库——T日日末,交易所将质押券申报数据发结算公司。结算公司在申报当日日末将相关债券转入结算公司的质押库,同时,该债券余额从客户的证券账户中记减。
    (5)质押库的明细管理——质押库以结算参与认为单位设立,并按证券账户来源分明细记录质押券。
    4、如何转回质押券?
    (1)转回质押券委托——如果证券帐户提交的质押券对应的标准券剩余,客户可委托证券公司向交易系统提出质押券的申请。
    (2)转回申报质押券——当日,根据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向交易系统申报转出质押券指令。申报代码为“09****”,交易方向为“买进”。其中“****”为相应债券的后四位代码。
    (3)交易系统前端检查——出现以下情况,转出失败:转回申报指令中的转回数量大于该账户当时的同品种可转出数量(可转出数量=质押库内该帐户的同品种余额+当日该帐户已成功申报转入的同品种数量);质押券转回数量折算的标准券大于其当时可融资额度(转回成功后,交易所前端实时扣减该帐户的可融资额度,并实时增加现券的可用余额。投资者可在交易系统将当日转回的现券卖出,或结合转入处理,可实现当日换券)。
    (4)质押券出库——T日日末,交易所将质押券申报数据发结算公司。结算公司在申报当日日末将相关债券转入结算公司的质押库。如果转出现券未卖出,将在当日日终过户到投资者证券帐户。
    5、请问在债券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否实现滚动融资?
    回购到期日,交易系统根据结算公司提供的当日回购到期的数据,为相关帐户增加相应可融资额度。融资方可以在可融资额度内进行新的融资回购,从而实现滚动融资;或者,融资方可以申报将相关质押券转回原证券帐户,并可在当日卖出,卖出的资金可用于偿还到期购回款。
    6、有关债券付息登记日、除息日的问题?
    (1)企业债债券登记日是付息日前两天(T-2),除息交易日为付息日前一天(T-1);
    (2)国债债券登记日是付息日前一天(T-1),没有除息交易日。
    7、如何进行国债、企业债回购交易?
    (1)债券回购交易,指债券持有人在卖出一笔债券的同时,与买方约定,经过一定期限后,以一定的价格再行买回该笔债券的交易。
    (2)投资者在本所交易市场进行国债回购交易,必须选定一家证券经营机构并签订全面指定交易协议。
    (3)进行老国债回购(代码:201***)的融资方在向本所交易系统申报“回购登记”(申报代码:799997)后,方可委托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目前老回购登记业务已经停止,投资者需要进行回购只能做204***的新国债回购,直接在帐户进行质押券的登记。
    (4)投资者在本所交易市场进行企业债回购交易,无需申报“回购登记”可直接委托进行企业债回购交易。
    8、什么是国债招标发行方式?
    国债招标发行,通常是指财政部在国债发行中,采用的一种发行方式。即财政部对发行的国债先进行招标,由国债承销商进行投标,随后由国债承销商通过证券交易所分销给投资者。
    9、如何购买上市国债、企业债?
    (1)投资者在本所交易市场进行债券现货买卖,必须选定一家证券经营机构,并订立全面指定交易协议后,方可办理委托买卖手续。
    (2)投资者通过证券经营机构可选择现场委托、电话委托或网上委托等方式进行债券现货买卖。
    (3)本所国债现货按证券帐户进行申报,投资者买卖国债后的债权均在证券帐户内增减;企业债券现货按席位进行申报,投资者买卖企业债后的债权均记录在证券经营机构的席位下,因此,投资者买卖企业债必须是“在哪里买进,在哪里卖出”。
    10、个人投资者是否可以做债券回购?
    可以。
    11、国债是否纳入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时的市值计算?
    国债不计入市值。
    12、投资者要求将国债转托管怎么办?
    我所国债实行帐户托管,因此投资者的国债随证券帐户“指定交易”的变更而转移。
    13、债券可否办理转指定?
    国债和可转债是随着证券帐户的转指定而转移,企业债托管在席位上,并不随帐户的转指定而转移。
    14、债券专用席位是否可以做可转债交易?
    债券专用席位可以进行可转债的交易,但是一定要在转股前抛掉。
    15、买卖封闭式基金如何收费?
    目前,基金投资者买卖封闭式基金涉及的费用仅佣金一项。佣金的金额不超过买卖成交金额的0.3%,起点为5元,由投资者交证券商。佣金双向收取。 通过场内购买开放式基金遵照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16、什么是开放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乃针对封闭式基金而言。开放式基金最大的特点是基金规模不固定。基金发行时不设规模上限,投资者可以在发行期内认购基金。基金成立后,投资者还可以申购或赎回基金,申购将导致基金规模的扩大,而赎回将导致基金规模的缩小。申购、赎回价格为基金净值加减手续费。开放式基金一般不上市交易,仅在销售网点申购赎回。
    17、投资者通过“上证基金通”认购、申购、赎回开放式基金时必须办理指定交易吗?
    根据上证所指定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必须指定一家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营业部,作为自己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的代理机构。
    18、什么是上证基金通?
    “上证基金通”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具体而言,即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为开放式基金提供认购、申购、赎回、转换等相关服务的销售通道。其中,认购指在开放式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上证基金通”或通过上证所以外系统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申购指在开放式基金的存续期内,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赎回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19、上证所推出“上证基金通”的意义是什么?
    “上证基金通”旨在充分利用上证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公司的网络资源优势,利用上证所高效、安全、便捷、统一的交易系统,开辟开放式基金募集、申购、赎回新渠道,建立开放式基金超市,为基金管理人、代销券商、基金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基金市场参与主体多方共赢的目标,为资本市场搭建起立足于资本市场的融资新平台,对资本市场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20、开放式基金利用“上证基金通”销售基金的优势是什么?
    开放式基金利用上证所“上证基金通”进行销售主要有三方面的优势。一是营销费用低。上证所“上证基金通”是一个统一的平台,联结了136家证券公司,3000余家营业部和以千万计的潜在客户群,基金公司不必直接去面对每个代销券商,代销券商也不必去和每家基金公司建立接口,可以简化代销手续,降低营销成本;二是证券公司的专业化服务。证券公司具有雄厚的基金产品研究能力,拥有熟悉基金产品销售的专业营销人员和理财专家,能为投资者提供个性化理财增值服务,为基金公司产品持续销售提供专业支持;三是上证所的信息服务支持。上证所网站提供基金相关信息的集成服务,内容涵盖基金法律法规、基金公司信息、基金公告信息等方面,可以方便投资者及时获知相关信息。
    21、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场内认购、申购、赎回开放式基金等业务时必须通过具备上证基金通业务资格的券商吗?
    是。
    22、投资者转指定交易后在新指定券商处查询不到基金份额的原因?
    一种原因是因为新指定券商不具备上证基金通业务资格,因此,基金份额无法像股票类其他资产转入新指定券商;如果新指定券商具备上证基金通业务资格,则有可能新券商未将上海证券交易所每天发送的基金余额数据导入系统,需要联系券商相关部门查询相关数据文件导入系统;如非上述原因,请联系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部门。
    23、投资者利用“上证基金通”投资开放式基金有何好处?
    目前,投资者购买不同基金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需要跨行、跨券商交易,给投资者带来很多不便。一方面,由于各基金公司多数是自行承担注册登记工作,因而投资者如投资于多家基金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必须在每家基金管理公司开立不同的基金账户;另一方面,由于每家代销机构(如券商)代销的基金产品有限,投资者如需投资于不同基金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则需要在不同的销售渠道之间穿梭往来,且必须管理繁多的基金账户。而通过上证所“上证基金通”认购、申购、赎回开放式基金,使基金销售有了统一的平台,随着新老开放式基金越来越多地采用该系统进行销售,投资者在一个营业网点即可办理所有开放式基金的业务,因而可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基金超市”。
    24、投资者利用“上证基金通”投资开放式基金可以享受哪些超值服务?
    投资者通过上证所的行情发布系统可及时了解在上证所挂牌的开放式基金净值,解决了目前投资者无法及时跟踪开放式基金净值表现或者查询多只基金净值费时费力的问题。投资者通过上证所网站还可以获得上证所挂牌的开放式基金公告、研究报告、基金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等等信息。对普通投资者而言,可以便捷地享受到开放式基金公开信息,了解相关公告信息,及时跟踪基金份额净值表现,为基金投资提供决策参考;而对基金的大额投资者而言,更可享受上证所网站提供的VIP贵宾服务。
    25、投资者通过“上证基金通”认购、申购、赎回开放式基金,使用何种账户?
    投资者只需持有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上海证券账户”)即可办理场内认购、申购与赎回开放式基金业务。已有上海证券账户的,可直接办理上证所场内认购、申购与赎回。还没有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通过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开立上海证券账户后就可以认购、申购、赎回上证所挂牌的开放式基金。
    26、投资者已经通过场外购买过其他开放式基金,如果通过“上证基金通”购买基金,是否需要另开新户?
    如果投资者已经通过场外购买过其他开放式基金,则投资者需要查看自己购买基金的账户是否为中国结算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如果不是该类账户,则需要开立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7、投资者通过“上证基金通”认购、申购、赎回开放式基金的方便程度如何?
    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上证基金通”认购、申购、赎回开放式基金,就和现在股票买卖一样,不需要在不同的渠道开设不同的基金账户,只需要一个上海证券账户,就可以进行上证所挂牌的任何一只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上证所会员单位的电话、网上、柜台操作等向上证所系统申报,非常简单方便。
    28、投资者可以到什么地方通过“上证基金通”认购、申购、赎回开放式基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单位(券商)的任何一家营业部认购、申购、赎回上证所挂牌的开放式基金。
    29、投资者通过“上证基金通”认购、申购、赎回开放式基金与投资LOF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上证所交易系统办理的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在场内按照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赎回;而LOF在场内按照竞价模式交易。
    30、投资者可以从何处获知开放式基金的发售价格?
    在开放式基金募集期内,上证所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通过行情发布系统中的“最新价”栏目揭示每百份基金份额的面值,投资者可以通过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营业部查询发售价格。
    31、投资者怎样通过“上证基金通”进行开放式基金的认购?认购申报是否可以更改或撤销?
    在开放式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营业部以“金额认购”方式进行认购申报。投资者可多次进行认购申报,投资者的每笔申报必须满足所认购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的要求,同时每笔认购金额必须是100的整数倍,最多不能超过99,999,900元。
    认购申报可以更改或撤销。但认购申报一旦受理,更改或撤销申请不予接受。
    32、基金募集期认购金额利息如何处理?
    认购金额利息将在基金成立时折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33、投资者通过上证所系统进行开放式基金认购的有效认购份额如何确定?
    认购份额的计算包括认购金额和认购金额在基金认购期间内产生的利息,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认购的有效份额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分折回金额返回投资人。
    34、投资者什么时候可以确认自己的认购份额?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两个工作日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券商营业部查询自己的认购份额。
    35、投资者如何进行开放式基金的申购?
    在开放式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投资者可以通过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营业部以“金额认购”的方式进行申购申报。申购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投资者的每笔申报必须满足所申购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的要求,同时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100的整数倍,最多不能超过99,999,900元。“金额申购”时,按照投资者具体应得的基金份额,取其整数部分记入投资者的账户,剩余的小数部分重新折算成金额退还给投资者。比如,若计算出的投资者应得基金份额是1588.88份,则实际记入该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中基金份额为1588份,小数部分0.88份基金份额按折算成的金额退还给该投资者。
    36、投资者如何进行开放式基金的赎回?
    在开放式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投资者通过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营业部以“份额赎回”的方式进行赎回申报,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投资者的每笔申报必须满足所赎回基金的最低赎回份额的要求,同时赎回申报必须是整数份额,且最多不能超过99,999,999份基金份额。
    37、投资者可以从何处获知基金申购、赎回的“最新价”?
    上证所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显示开放式基金的前一交易日每百份基金份额净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资者可通过各种行情显示软件系统、上证所网站、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网站、其它公布股票行情信息的媒体等查询有关信息。这个“最新价”只是投资者进行申购赎回时的参考价格,投资者当日的申购赎回结算价格,是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
    38、通过上证所系统申购、赎回开放式基金,是否像股票一样存在停复牌的规定?
    是。应基金管理人申请或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上证所可以实施暂停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赎回。暂停期结束重新开放时,上证所恢复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赎回。基金管理人将提前一个工作日向上证所提出暂停或恢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书面申请,并履行基金份额暂停申购或赎回期间的信息披露义务。
    39、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基金通”认购、申购、赎回哪些开放式基金?
    上证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其实质提供的是“基金超市”服务,投资者在一个有上证基金通资格的券商的营业部,即可以认购、申购、赎回在上证所挂牌的任何一只开放式基金。(ETF除外)
    40、投资者可以何时以何种方式通过“上证基金通”进行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申报?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在上证所交易日的撮合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和大宗交易时间(下午15:00至15:30)进行申报;在基金申购、赎回开放日,投资者可在竞价时间段进行申购、赎回申报。
    41、开放式基金简称和代码是如何确定的?
    在上证所挂牌的开放式基金,每只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基金托管人都使用和上证所相同的基金简称和代码。519***标识基金挂牌代码和申购赎回代码,基金简称由四个汉字组成,前两个汉字标识基金管理人,后两个汉字标识基金产品;521***标识基金的认购代码。
    42、如何用基金分红的红利来申购基金?
    上证所用523***标识基金分红的红利申购基金代码,在红利发放日,投资者可以通过523***代码,直接用某一只开放式基金的红利申购同一只基金,可以比红利到账后再通过519***申购同一只基金要节省基金份额记入到自己的账户的时间及申购费用。
    43、基金份额转托管有哪几类?
    有两类。一是将基金份额转入(转出)上证所系统,即在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营业部与上证所系统外基金代销机构柜面之间的转托管;二是在上证所系统内的转托管,即在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的不同营业部之间的转指定,或在不同会员的营业部之间的转指定。
    44、投资者如何进行基金份额的转托管?
    投资者可自由地进行基金的转托管,既可从上证所系统转托管到场外(包括基金的直销机构、银行等代销机构),又可从场外转托管到上证所系统。但该类转托管只限于在场内证券账户和场外以其为基础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之间进行。投资者将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上证所系统外基金代销机构柜面转入上证所系统,投资者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转入方(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营业部)柜面申请办理指定交易,已在转入方柜面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免。从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营业部转出至上证所系统外基金代销机构柜面,投资者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上海证券账户到转入方(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的银行或证券经营机构)柜面申请注册中国结算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在转入方柜面注册相应中国结算上海类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重新注册。
    投资者在上证所系统内的基金份额转托管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试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转托管代码为522***,“转入”对应“买入”,“转出”对应“卖出”。
    九.证券交易常见问题解答
    1.什么是指定交易?
    根据2007年5月15日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编者注,下同),指定交易是指凡在本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本所市场某一交易参与人,作为其证券交易的唯一受托人,并由该交易参与人通过其特定的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方可参与本所市场证券交易的制度。
    2.投资者如何办理或变更指定交易?
    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时,须通过其委托的交易参与人向本所交易系统申报证券帐户的指定交易指令。申报经本所交易系统确认后即时生效。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根据需要可以变更指定交易。办理指定交易变更手续时,投资者须向其原指定交易的交易参与人提出撤销指定交易的申请,并由原交易参与人完成向本所交易系统撤销指定交易的指令申报。申报一经确认,其撤销即刻生效。
    3.指定交易在何种情况下不能撤销?
    投资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参与人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
    交易:
    (一)撤销当日有交易行为的;
    (二)撤销当日有申报;
    (三)新股申购未到期的;
    (四)因回购或其他事项未了结,相关机构未允许撤销的。撤销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在撤销指定交易的手续办妥后,必须另行选择一个交易参与人重新办理指定交易申请后,方可进行交易。
    4.大宗交易的金额与数量有何规定?
    在本所市场进行的证券单笔买卖达到如下最低限额,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一)A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
    (二)基金交易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三)债券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交易数量在1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四)其他债券交易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5.投资者如何进行大宗交易?
    拥有本所业务单元的机构可通过该席位进行大宗交易。其他投资者进行大宗交易,应委托其办理指定交易的本所会员办理。
    6.开盘价和收盘价如何形成?
    开盘价是当日第一笔交易的成交价格。收盘价是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含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7.单笔委托上限是多少?
    B股、基金、A股申报上限统一为100万股(份),债券申报上限统一为10000手,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不超过5万手。上限详见www.sse.com.cn->行情与交易->交易信息披露->交易所申报上限。
    8.如何委托买卖?
    选择证券营业部→签定有关协议(《指定交易协议》和《证券买卖代理协议》)→开立资金帐户(存入足够的资金)→进行证券买卖。
    9.证券交易时间?
    每个交易日:
    9:15——9:25集合竞价(9:15~9:20可以申报和撤销;9:20~9:25可以申报,不可以撤销)
    9:30——11:30前市,连续竞价
    13:00——15:00后市,连续竞价
    其它时间交易系统不接受申报单。(如:9:25-9:30不接受申报单和撤单)
    对于停牌一小时的股票,在停牌期间(9:30-10:30)交易系统不接受该股票的申报单和撤单。
    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本所交易日的15:00-15:30,本所在上述时间内受理大宗交易申报。
    大宗交易用户可在交易日的14:30开始登陆本所大宗交易电子系统,进行开始前的准备工作;大宗交易用户可在交易日的15:30-16:00通过本所大宗交易电子系统查询当天大宗交易情况或接收当天成交数据(交易规则的大宗交易从9:30开始,但尚未实施)。
    10、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是否可以撤单?
    开盘集合竞价的订单收集阶段分为两个阶段,其中9:15~9:20阶段允许撤销已经提交的订单;9:20~9:25阶段不允许撤销已经提交的订单。
    11、9:25~9:30能否申报?
    9:25~9:30分期间,交易系统不接受任何申报,在这段时间内提交至交易所的订单,将被当作废单处理。
    12、市价订单有多少种?
    市价订单有两种类型:1)五档成交,剩余撤销;2)五档成交,剩余转限价。
    13、市价订单有没有适用范围?
    市价订单有适用范围:1)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2)连续竞价阶段。
    14、如果以市价订单买入,如何扣款?
    如果投资者提交买方向的市价订单,券商前台将按照涨停板的报价去检查投资者是否拥有足额的资金,并且预扣之。
    15、市价订单能否撤销?
    市价订单不能撤销,因为《交易规则》提供的两种市价订单都不能在交易系统内停留。第一种市价订单如果交易后尚存余额,立即自动撤销,所以本身无须投资者自行撤销;第二种市价订单如果交易后尚存余额,立即自动转为限价订单,完全遵守限价订单的规定,转换后的限价订单可以撤销,但已经不能称之为市价订单。
    16、什么是开放式集合竞价?
    “开放式”的含义是指在集合竞价收集订单的阶段,即时向市场公开虚拟成交价、虚拟成交量和虚拟的未匹配量。
    17、权证是否也需要盘后公布价格异常波动信息?
    权证没有相应异常价格波动的规定。只有股票(包括A股和B股)和封闭式基金才需计算价格异常波动,而其他的品种包括债券,都不用计算异常价格波动。
    18、首日上市的股票是否纳入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
    首日上市的股票不纳入异常波动的计算,另外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封闭式基金、增发上市的股票、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以及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况下,都不需要纳入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
    19、什么是价格涨跌偏离值?
    价格涨跌偏离值是指单只股票(基金)价格的绝对涨跌幅-分类指数的涨跌幅。分类指数只有三个:上证A股指数,上证B股指数和上证基金指数。
    20、有几类衡量异常波动的指标?两类,一类是收盘价格涨跌幅值累计指标,一类是累计换手率指标。
    21、换手率指标怎么衡量异常波动的?
    换手率指标有两个衡量标准。第一,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每日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换手率比值要达到30倍;第二,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积换手率达到20%。这两个指标要同时达到,才能算作异常波动。
    22、如果出现异常波动,需要披露什么信息?
    需要披露异常波动期间累积买入金额最大的五家会员营业部名称和金额最大卖出的五家会员营业部名称,以及它们的买入和卖出金额。
    十.证券账户开立与使用常见问题解答
    1.问:我应该到哪里办理证券账户开立业务?
    答:您可以到任何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证券账户开立业务;也可以向具有非现场开户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预约,通过见证方式办理开户手续;还可以通过具有网上开户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网站,自助办理开户手续。
    2.问:我是境内自然人投资者,如果申请办理证券账户开立,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作为境内自然人投资者,您在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需提交:
    (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问:我是在境内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如果申请办理证券账户开立,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作为在境内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您在申请开立A股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时,需提交:
    (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港澳台当地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表(或公安机关认可的同类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等能够证明港、澳、台居民在大陆工作生活的书面证明材料(需加盖公安机关公章)。
    4.问:我是获得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如果申请办理证券账户开立,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作为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境外自然人,您在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需提交:
    (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5.问:我是境外自然人投资者,如果申请开立B股账户,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作为境外自然人(含港、澳、台居民),您在申请开户立B股账户时,需提交:
    (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2)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境外护照,有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签证的中国护照,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6.问:作为境内法人投资者,如果申请办理证券账户开立,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作为境内法人投资者,在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需提交:
    (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2)公司制法人为工商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社团法人为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法人为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机关法人为机关法人成立批文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还需法定代表人签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7.问:作为境内合伙企业、非法人创业投资企业,如果申请开立证券账户,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作为境内合伙企业、非法人创业投资企业,在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需提交:
    (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2)《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合伙人信息采集表》;
    (3)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国家有权机关颁发的合伙组织成立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非法人创业投资企业还须提交国家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省级以上创业投资管理部门出具的创投企业备案文件证明及复印件;
    (4)合伙协议或投资各方签署的创业投资企业合同及章程(需加盖企业公章);
    (5)全体合伙人或投资者名单、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证明书(需加盖企业公章),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记载为准,有多名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由其中一名在授权书上签字;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委派代表在授权书上签字)。
    8.问:作为境外机构,在申请开立B股账户时,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作为境外机构,在申请开立B股账户时,需提交:
    (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2)经认证或公证的有效商业登记证明文件;对于无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的境外机构,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是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如基金注册文件、基金设立公告、基金与其托管机构签订的托管协议、托管机构对开户申请人身份的确认文件、或境外开户代理机构对开户申请人身份的确认文件等;
    (3)经公证或认证的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等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符合规定的其他相关授权书;
    (4)经公证或认证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能够证明授权主体具有合法授权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9.问:我提交开户申请材料后,多久可以开户成功,何时可用于申报证券交易?
    答:您提交开户申请材料并审核通过后,开户代理机构将向中国结算统一账户平台报送开户数据,实时开户成功。证券账户开立后的次一交易日可用于申报证券交易及非交易业务。
    10.问:纸质账户卡取消后,我如何获得账户业务凭证?
    答:纸质账户卡取消后,对于投资者要求提供纸质账户业务凭证的,可向开户代理机构申请打印账户业务确认单。
    11.问:什么是一码通账户,与现有证券账户是什么关系?
    答:一码通账户,是记载投资者证券持有及变动总体情况的证券总账户,现有证券账户是记载投资者参与单个交易场所及投资特定交易品种的具体情况的证券子账户。在现有沪深A、B股等证券账户基础上,中国结算为每个投资者增设一码通账户。业务处理按证券子账户处理,再汇总形成一码通总账。
    现有证券账户体系是以证券账户为核心的单层次账户体系,同一投资者的不同证券账户之间没有关系。借鉴金融行业通行做法,在账户整合过程中,中国结算将构建以投资者为核心的多层次账户体系。
    12.问:如何开立一码通账户,是否需要投资者前往证券公司办理?
    答:如果您已有证券账户,中国结算将为您自动配发一码通账户,并建立与现有沪深证券账户及封闭式基金账户之间的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由托管证券公司确认并以适当方式告知您,您不需要前往证券公司办理。证券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告知投资者一码通账户信息: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等,具体方式由证券公司选择。您也可以在任何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一码通账户信息。
    如果您还没有证券账户,在首次开户时要同时申请开立一码通账户。对于一码通账户的开立,不另收取开户费。
    13.问:证券账户整合会不会影响投资者现有交易习惯,一码通账户会不会取代现有证券账户?
    答:一码通账户不取代现有证券账户。如果您习惯用原来的证券账户、证券公司配发的资金账户号或客户号登录证券公司交易软件进行操作的,依然可以采用原习惯进行交易申报。
    14.问:一码通账户有什么用途?
    答:中国结算将根据统一账户平台运行情况以及市场发展和投资者接受程度,分三个阶段逐步扩大一码通账户的使用范围:第一阶段,2014年统一账户平台上线运行后,一码通账户将在账户开立、账户资料查询、账户资料变更等账户业务中使用。第二阶段,统一账户平台平稳运行一段时间后,投资者可使用一码通账户查询证券持有信息以及办理证券质押、非交易过户等业务,中国结算也将在股东名册、登记结算对外凭证中增加一码通账户信息。第三阶段,投资者可使用一码通账户在跨市场业务中办理证券划转及股份确权。
    15.问:投资者填写《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需认真阅读《证券账户业务办理须知》,并按要求填写业务申请表,确保相关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16.问:我是境内个人投资者,是否可以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第一代身份证、驾驶执照、军官证、学生证等身份证明文件开立证券账户?
    答:作为境内个人投资者,您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开立证券账户。临时身份证在证件有效期内可用于办理证券账户开立业务。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驾驶执照、军官证、学生证等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不可用于办理账户业务。
    17.问:未成年人办理账户业务有何规定?
    答: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同成年人,可以办理账户业务。境内未成年人可以因遗产继承等原因开立证券账户。未成年人申请开户、查询、信息变更和注销等业务应当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法定监护人需要提供法定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未成年人尚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可使用户口簿或公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出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等书面证明材料,开户系统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应当录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
    未成年人因继承原因申请开立证券账户的,还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未成年人与被继承人有效亲属关系证明、经公证生效的遗嘱及遗赠抚养协议等证明该未成年人具有合法继承关系的相关书面证明文件;未成年人因接受赠与等原因申请开立证券账户的,还需提交能够证明该笔赠与真实有效的相关书面证明文件。
    18.问:我发现名下存在不是我本人开立的证券账户,应如何处理?
    答:这种情况可能是您的身份证明文件被他人冒用而开立的证券账户。投资者确认名下证券账户确属冒开的,可向任何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申请注销冒开证券账户后再重新申请开户。冒开账户因不符合证券账户注销条件而无法注销的,开户代理机构应当经投资者确认后向中国结算总部账户管理部申请对该证券账户进行冒开处理。
    19.问:我能否开立多个账户?
    答:机构投资者可以开立多个证券账户。自然人投资者除参与港股通交易可以开立多个沪市A股账户外,同一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只能开立一个。全面放开“一人一户”,将另行通知。
    20.问:我能否在同一家证券公司开立多个证券账户?
    答:中国结算没有对满足开立多户条件的投资者能否在同一家证券公司开立多个证券账户做限制,证券公司对此有限制的,以证券公司为准。
    21.问:新的账户业务收费标准有何变化?
    答:收费项目由证券账户开立、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证券账户补办、证券账户合并、挂失转户、证券账户注销、股东账户卡工本费七项调整为证券账户开立、账户注册资料变更及账户注销三项。 沪深A股账户的开户费用,由个人90元(两个账户合计,下同)、机构900元调整为个人40元,机构400元,其他账户开户收费不变。
    账户注册资料变更及账户注销业务暂免收费。
    十一.证券账户业务常见问题解答
    一、证券账户开立与使用
    1.问:我应该到哪里办理证券账户开立业务?
    答:您可以到任何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证券账户开立业务;也可以向具有非现场开户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预约,通过见证方式办理开户手续;还可以通过具有网上开户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网站,自助办理开户手续。
    2.问:我是境内自然人投资者,如果申请办理证券账户开立,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作为境内自然人投资者,您在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需提交:(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问:我是在境内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如果申请办理证券账户开立,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作为在境内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您在申请开立A股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时,需提交:(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复印件;(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4)港澳台当地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表(或公安机关认可的同类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等能够证明港、澳、台居民在大陆工作生活的书面证明材料(需加盖公安机关公章)。
    4.问:我是获得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如果申请办理证券账户开立,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作为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境外自然人,您在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需提交:(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及复印件;(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5.问:我是境外自然人投资者,如果申请开立B股账户,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作为境外自然人(含港、澳、台居民),您在申请开户立B股账户时,需提交:(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2)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境外护照,有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签证的中国护照,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复印件;(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6.问:作为境内法人投资者,如果申请办理证券账户开立,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作为境内法人投资者,在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需提交:(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2)公司制法人为工商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社团法人为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法人为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机关法人为机关法人成立批文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还需法定代表人签章);(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7.问:作为境内合伙企业、非法人创业投资企业,如果申请开立证券账户,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作为境内合伙企业、非法人创业投资企业,在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需提交:(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2)《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合伙人信息采集表》;(3)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国家有权机关颁发的合伙组织成立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非法人创业投资企业还须提交国家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省级以上创业投资管理部门出具的创投企业备案文件证明及复印件;(4)合伙协议或投资各方签署的创业投资企业合同及章程(需加盖企业公章);(5)全体合伙人或投资者名单、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证明书(需加盖企业公章),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记载为准,有多名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由其中一名在授权书上签字;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委派代表在授权书上签字)。
    8.问:作为境外机构,在申请开立B股账户时,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作为境外机构,在申请开立B股账户时,需提交:(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2)经认证或公证的有效商业登记证明文件;对于无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的境外机构,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是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如基金注册文件、基金设立公告、基金与其托管机构签订的托管协议、托管机构对开户申请人身份的确认文件、或境外开户代理机构对开户申请人身份的确认文件等;(3)经公证或认证的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等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符合规定的其他相关授权书;(4)经公证或认证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能够证明授权主体具有合法授权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9.问:我提交开户申请材料后,多久可以开户成功,何时可用于申报证券交易?
    答:您提交开户申请材料并审核通过后,开户代理机构将向中国结算统一账户平台报送开户数据,实时开户成功。证券账户开立后的次一交易日可用于申报证券交易及非交易业务。
    10.问:纸质账户卡取消后,我如何获得账户业务凭证?
    答:纸质账户卡取消后,对于投资者要求提供纸质账户业务凭证的,可向开户代理机构申请打印账户业务确认单。
    11.问:什么是一码通账户,与现有证券账户是什么关系?
    答:一码通账户,是记载投资者证券持有及变动总体情况的证券总账户,现有证券账户是记载投资者参与单个交易场所及投资特定交易品种的具体情况的证券子账户。在现有沪深A、B股等证券账户基础上,中国结算为每个投资者增设一码通账户。业务处理按证券子账户处理,再汇总形成一码通总账。现有证券账户体系是以证券账户为核心的单层次账户体系,同一投资者的不同证券账户之间没有关系。借鉴金融行业通行做法,在账户整合过程中,中国结算将构建以投资者为核心的多层次账户体系。
    12.问:如何开立一码通账户,是否需要投资者前往证券公司办理?
    答:如果您已有证券账户,中国结算将为您自动配发一码通账户,并建立与现有沪深证券账户及封闭式基金账户之间的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由托管证券公司确认并以适当方式告知您,您不需要前往证券公司办理。证券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告知投资者一码通账户信息: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等,具体方式由证券公司选择。您也可以在任何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一码通账户信息。如果您还没有证券账户,在首次开户时要同时申请开立一码通账户。对于一码通账户的开立,不另收取开户费。
    13.问:证券账户整合会不会影响投资者现有交易习惯,一码通账户会不会取代现有证券账户?
    答:一码通账户不取代现有证券账户。如果您习惯用原来的证券账户、证券公司配发的资金账户号或客户号登录证券公司交易软件进行操作的,依然可以采用原习惯进行交易申报。
    14.问:一码通账户有什么用途?
    答:中国结算将根据统一账户平台运行情况以及市场发展和投资者接受程度,分三个阶段逐步扩大一码通账户的使用范围:第一阶段,2014年统一账户平台上线运行后,一码通账户将在账户开立、账户资料查询、账户资料变更等账户业务中使用。第二阶段,统一账户平台平稳运行一段时间后,投资者可使用一码通账户查询证券持有信息以及办理证券质押、非交易过户等业务,中国结算也将在股东名册、登记结算对外凭证中增加一码通账户信息。第三阶段,投资者可使用一码通账户在跨市场业务中办理证券划转及股份确权。
    15.问:投资者填写《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需认真阅读《证券账户业务办理须知》,并按要求填写业务申请表,确保相关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16.问:我是境内个人投资者,是否可以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第一代身份证、驾驶执照、军官证、学生证等身份证明文件开立证券账户?
    答:作为境内个人投资者,您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开立证券账户。临时身份证在证件有效期内可用于办理证券账户开立业务。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驾驶执照、军官证、学生证等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不可用于办理账户业务。
    17.问:未成年人办理账户业务有何规定?
    答: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同成年人,可以办理账户业务。境内未成年人可以因遗产继承等原因开立证券账户。未成年人申请开户、查询、信息变更和注销等业务应当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法定监护人需要提供法定监护关系证明材料。未成年人尚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可使用户口簿或公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出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等书面证明材料,开户系统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应当录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未成年人因继承原因申请开立证券账户的,还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未成年人与被继承人有效亲属关系证明、经公证生效的遗嘱及遗赠抚养协议等证明该未成年人具有合法继承关系的相关书面证明文件;未成年人因接受赠与等原因申请开立证券账户的,还需提交能够证明该笔赠与真实有效的相关书面证明文件。
    18.问:我发现名下存在不是我本人开立的证券账户,应如何处理?
    答:这种情况可能是您的身份证明文件被他人冒用而开立的证券账户。投资者确认名下证券账户确属冒开的,可向任何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申请注销冒开证券账户后再重新申请开户。冒开账户因不符合证券账户注销条件而无法注销的,开户代理机构应当经投资者确认后向中国结算总部账户管理部申请对该证券账户进行冒开处理。
    19.问:我能否开立多个账户?
    答:机构投资者可以开立多个证券账户。自然人投资者除参与港股通交易可以开立多个沪市A股账户外,同一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只能开立一个。全面放开“一人一户”,将另行通知。
    20.问:我能否在同一家证券公司开立多个证券账户?
    答:中国结算没有对满足开立多户条件的投资者能否在同一家证券公司开立多个证券账户做限制,证券公司对此有限制的,以证券公司为准。
    21.问:新的账户业务收费标准有何变化?
    答:收费项目由证券账户开立、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证券账户补办、证券账户合并、挂失转户、证券账户注销、股东账户卡工本费七项调整为证券账户开立、账户注册资料变更及账户注销三项。沪深A股账户的开户费用,由个人90元(两个账户合计,下同)、机构900元调整为个人40元,机构400元,其他账户开户收费不变。账户注册资料变更及账户注销业务暂免收费。
    二、证券账户查询业务
    22.问:我需要到哪里办理证券账户查询业务?
    答:您应当到开户代理机构办理证券账户查询业务。其中,只能通过与该证券账户具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开户代理机构查询联系信息,除联系信息之外的其他证券账户信息以及证券账户开户情况查询、关键信息修改历史查询、首次交易日期查询,可以通过任意一家开户代理机构申请办理。
    23.问:我通过一码通账户可以查询什么信息?通过子账户可以查询什么信息?
    答:您通过一码通账户可以查询与该一码通账户具有关联关系的所有子账户以及具有对应关系的所有其他账户的证券账户信息、证券账户号码、证券账户关键信息修改历史及首次交易日期。您通过子账户仅可以查询与该子账户有关的证券账户信息、证券账户号码、证券账户关键信息修改历史及首次交易日期。
    24.问:我想查询我的首次交易日期,应该去哪办理?
    答:您可以通过任意一家开户代理机构申请查询首次交易日期,也可通过中国结算网站直接查询首次交易日期。
    25.问:我应该去哪里查询创业板签约信息?
    答:您可在任何一家开户代理机构查询创业板签约信息。
    26.问:原营业网点发生搬迁或者其它变动时,我该如何查找相关网点的信息?
    答:对于原营业网点发生搬迁或者其他变动时,您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查找相关网点信息:一是通过具有委托交易关系的证券公司查询;二是向当地证监局咨询。
    27.问:有权机关因审理和执行案件等需要进行证券账户查询,需要哪些材料,到哪里办理?
    答: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有权机关因审理和执行案件等需要,办理中国结算负责管理的证券账户查询业务,需要提交以下业务申请资料:协助查询通知书或介绍信;两名工作人员的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律师查询需提供法院调查令和律师证。上述要求出具的查询通知书、介绍信、法院调查令应当注明需查询的内容和查询对象身份信息,查询个人资料需提供证券账户号码或身份证号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查询机构资料需提供证券账户号码或工商管理等机关登记的机构全称、营业执照注册号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等信息。其他有权机关申请办理证券账户查询业务的,除须提交上述有关业务申请材料外,还须提供能够证明其确属有权查询机关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查询权限证明材料。可到任意一家开户代理机构办理证券账户查询业务,也可以到中国结算办理证券账户查询业务。
    三、证券账户信息变更
    28.问:我在哪些情况下需要办理证券账户信息变更业务?
    答:您若有如下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证券账户信息变更业务:(1)自然人姓名、机构名称发生变化;(2)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号码及证件有效期发生变化,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号码及证件有效期发生变化;(3)自然人手机号码、联系地址、电子邮件等联系信息发生变化,机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联系信息以及法人性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4)合伙企业或非法人创业投资企业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及号码、企业类型、营业期限、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或负责人、其他合伙人或投资者发生变化;(5)未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投资者申请开通网络服务功能或网络服务密码发生变化。
    29.问:拥有一码通账户后,我需要变更账户信息时,还需要去每个有委托交易关系的证券公司办理吗?
    答:中国结算统一账户平台以投资者为单位,为您维护一套账户信息。您通过任意一家证券公司申请变更账户信息后,中国结算维护的账户信息将相应更新。证券账户信息变更后,中国结算将变更结果发送至所有与该投资者具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开户代理机构,开户代理机构应当根据中国结算发送的变更结果,相应变更其柜面系统中的投资者证券账户信息。对由此引起投资者资金账户关键信息与证券账户关键信息不一致的,您应配合开户代理机构及时修改资金账户信息,以免造成不利影响。
    30.问:因居民身份证号码15位升18位而造成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中居民身份证号码不同的情况,如何处理?
    答:对于投资者证券账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为15位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对应资金账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为18位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且属于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情况的,开户代理机构在审慎尽责核实投资者已留存的18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凭证电子化影像等资料,确认15位身份证号码与18位身份证号码属同一人的,无需投资者提供业务申请材料即可办理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信息变更。
    对于证券公司资金账户信息中投资者身份证号码为15位,中国结算证券账户信息中投资者身份证号码为18位,且符合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规则的,证券公司应当联系投资者或者翻阅留存的相关账户信息变更业务申请材料,同步变更投资者资金账户以及柜面系统证券账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确保资金账户与证券账户关键信息保持一致。对于投资者身份证号码升位不符合正常升位规则的,开户代理机构应当要求投资者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后,方可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31.问:我的信息变了,如果不进行变更有何影响?
    答:(1)如果您的姓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及号码三项关键信息发生变更,您需要及时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信息变更。如不进行变更,中国结算统一账户平台记载的信息将与您的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可能对办理相关业务有不利影响。(2)如果您的联系信息发生变更,您需要及时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信息变更。如不进行变更,证券公司将无法联系到您。
    32.我想修改开放式基金TA账户的关键信息,能通过场内对应的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修改吗?
    答:可以。一般情况下,通过在证券公司申请修改一码通账户的关键信息,统一账户平台会自动将修改后的关键信息同步更新到对应的开放式基金TA账户。但对于下述情况应特别注意:当您的一码通账户下除了挂有以配号方式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时配发的封闭式基金账户外,还挂有其它证券子账户时,统一账户平台在修改时会为该封闭式基金账户单独分配一个一码通账户(使用修改前的关键信息),您需对新分配的一码通账户再次申请账户信息修改,方可实现其对应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关键信息同步更新的目的。
    33.我的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被申报冒开后,会不会影响我使用开放式基金TA账户,账户资料会发生变更吗?
    答:您的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被申报冒开后,会对您开放式基金TA账户的客户名称有影响。当您在证券公司申报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冒开时,统一账户平台会将该子账户标注为冒开,具体方式为:新开一个一码通账户,将申报冒开的子账户从原来的一码通账户下转挂至新的一码通账户下,新的一码通账户的客户名称使用“原名称(冒开)”。同时,统一账户平台将会同步更新其对应的开放式基金TA账户的客户名称为“原名称(冒开)”,但不影响该开放式基金TA账户的正常使用。
    四、证券账户注销
    34.问:我想注销我的证券账户,应当向哪家证券公司申请?
    答:应当向与其具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开户代理机构申请办理证券账户注销手续;尚未办理委托交易关系的,可通过任意一家开户代理机构办理。
    35.问:办理账户注销业务时,我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您申请注销证券账户,应注意以下几点:(1)证券账户里没有股票;(2)不存在与该证券账户相关的未了结业务;(3)如果您申请注销一码通账户,与该一码通账户具有关联关系及对应关系的所有账户须均已注销。(4)不得使用已注销账户申报交易,否则将导致挂账,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6.问:如果我的证券账户中持有长期停牌的股票,能否注销证券账户?
    答:如果您的证券账户中持有长期停牌的股票,属于存在与该账户相关的未了结业务,不符合证券账户注销的条件,不可以注销。
    38.问:证券账户注销何时生效?
    答:证券账户注销在统一账户平台中实时生效,在交易和登记结算系统中下一工作日生效。投资者在申请账户注销后,不得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系统申报交易。
    39.证券账户注销后,原号码能否恢复?
    答:不能恢复。
    40.问:已注销的证券账户能否申报交易?
    答:对于已经被注销的证券账户,不能再进行交易申报。
    五、休眠账户业务和不合格账户业务
    41.问:我的证券账户已休眠,想重新入市交易,应如何处理休眠账户?
    答:您可选择激活该休眠账户重新使用,也可将该账户注销后,重新开户。
    42.问:我可在何处办理休眠账户激活业务?
    答:自然人或普通机构投资者办理休眠账户激活业务,由证券公司受理:沪市证券账户有指定交易的,由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休眠账户激活手续;尚未办理指定交易的,可在任意一家证券公司办理。深市证券账户可通过任意一家证券公司办理休眠账户激活手续。
    特殊机构在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或深圳分公司柜台办理休眠账户激活业务。
    43.问:我在办理休眠账户激活后,何时可以正常使用该账户?
    答:休眠账户激活后,下一个交易日即可正常使用。
    44.问:使用不合格账户有哪些风险?
    答:如果您借用他人身份证开立账户,违反了《证券法》关于账户实名制的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相关交易和资产可能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六、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维护
    45.问:如何确认证券账户关联关系?
    答:对于存量证券账户,与一码通账户的关联关系由托管证券公司申报确认。证券公司对同一证券账户持有人托管在该证券公司的所有证券账户中的证券资产是否属于同一投资者进行确认,属于同一投资者的,确认这些证券账户之间具有关联关系。确认关联关系的证券账户之间,投资者证券账户与对应的资金账户三要素信息(投资者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及号码)必须一致。投资者对关联关系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证券公司申请更正。对于证券公司不能确认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的,中国结算根据投资认证券账户三要素信息为其分配一码通账户,并将关联关系标记为“未确认”。后续由投资者临柜确认或者经证券公司核实,能确认各个证券账户内证券资产属于同一投资者的,再通过中国结算或证券公司申报确认关联关系。对于投资者新开户的,在其首次开户时,中国结算为其一并开立一码通账户和相应的证券子账户,自动建立并确认关联关系。
    46.如果我的证券账户存在未确认关联关系的情况,将有哪些影响?
    答:您的证券账户存在关联关系未确认情况的,在关联关系确认前不能办理证券账户开立、关键信息双改、休眠账户激活三项业务。另外,如将来允许同一一码通下的证券账户间进行资产划转,关联关系未确认前也不能办理。
    47.问:我的哪些子账户需要确认关联关系?
    答:您的A股账户、B股账户、股转系统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以及中国结算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的其他证券账户,均需要确认关联关系。
    48.问:我具有多个一码通账户,这些账户是否可以合并?
    答:您可以通过关联关系转挂业务实现账户合并。
    七、非现场账户业务相关问题
    49.问:我可以通过网上方式办理的证券账户业务范围包括哪些?
    答:自然人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上方式办理证券账户开立,证券账户信息修改(除投资者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号码及有效期,手机号码外),证券账户注销及休眠账户激活等业务。证券公司具体能否通过网络办理上述业务,请咨询具体的证券公司。
    50.问:我能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非现场开户手续?
    答:不可以。《证券账户非现场开户实施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自然人投资者通过非现场方式开户的,应当由本人亲自办理。”
    51.问:特殊机构能否通过非现场方式申请开户?
    答:特殊机构及产品账户开立业务目前需由业务申请人通过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或深圳分公司任意一地临柜办理。
    52.问:哪些投资者可以通过见证开户方式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哪些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上开户方式申请开立证券账户?
    答:自然人与一般机构可以通过见证开户的方式申请开立证券账户。自然人可以通过网上开户的方式申请开立证券账户。
    八、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
    53.问:统一账户平台上线后,中国结算柜台受理的账户业务能否通柜办理?
    答:可以。统一账户平台提供账户业务“一站式”服务,改变了目前由中国结算上海或深圳分公司柜台分别受理相应市场证券账户业务的现状,打通了分公司柜台账户业务。特殊机构或产品投资者可以到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或深圳分公司柜台办理相关证券账户业务。
    54.问:到哪里开立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
    答:证券资产托管人或资产管理人等符合本指南有关规定的开户申请人为特殊机构或产品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应当到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或者深圳分公司柜台申请办理。
    55.问:特殊机构每次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是否需要重复报备身份资料?
    答:不需要。中国结算实行特殊机构及产品身份资料备案制度,经常办理有关账户业务的机构可以将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等资料报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深圳分公司备案,如材料无变化则无需重复提交。
    56.问:应如何办理特殊机构或产品证券账户的查询业务?
    答: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的查询业务,应当由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没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可以由任意一家开户代理机构办理。其中,没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开户代理机构无法查询到证券信息中的联系信息。也可以由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或深圳分公司柜台办理。
    57.问:如何办理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的信息变更业务?
    答:产品证券账户的变更业务,有资产托管人的,应当由资产托管人申请办理;没有资产托管人的,应当由资产管理人申请办理。申请人应当通过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或深圳分公司柜台申请办理特殊法人机构证券账户或产品证券账户信息变更业务。
    58.问:如何办理特殊机构或产品证券账户的注销业务?
    答:产品证券账户的注销业务,有资产托管人的,应当由资产托管人申请办理;没有资产托管人的,应当由资产管理人申请办理。特殊机构或产品证券账户注销业务应当由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没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可以由任意一家开户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由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或深圳分公司柜台办理。对于沪市特殊机构及产品账户,办理账户注销手续前需撤销指定交易。其中,对于沪市QFII、RQFII账户,办理账户注销手续前需撤销指定结算关系。
    十二.证券账户整合常见问题
    1.中国结算正在开展证券账户整合工作,请问这项工作的内容是什么?
    答:证券账户整合工作的主要内容可以简要概括为三个“一套”:一套账户、一套规则、一套系统。“一套账户”是为您配发一码通账户,关联沪深A、B股等各类证券账户,为您清晰呈现账户全貌,方便您查看各类证券账户信息,方便办理各项业务。“一套规则”是全面统一账户业务规则及处理流程,消除沪深市场账户业务差异带来的影响,提升您办理账户业务时的体验和效率。“一套系统”是建立统一账户平台,负责账户业务的统一运营,承接原有中国结算沪深分公司开户系统的功能,证券公司的账户系统只需与统一账户平台对接,为您实现各市场账户业务一柜受理。
    2.证券账户整合对投资者有什么好处?
    答:一套账户,查询管理更便利:优化投资者账户信息管理,在全市场为投资者维护一套账户资料,投资者可以在任何一家有委托交易关系的证券公司查询和更改账户资料。无卡通行,办理业务更轻松:取消纸质账户卡,将来投资者办理业务时无需再出示纸质账户卡。统一规则,开户销户更便捷:将上海市场和深圳市场新开账户统一为T+1日(开立后下一个交易日)可用,账户注销统一为T+0(销户当天)当天生效,注销证券账户无须跑两趟。统一中国结算柜台账户业务,中国结算沪、深分公司柜台均可同时受理两市特殊法人机构投资者账户业务,不再分市场受理。一人多户,投资交易更方便:取消《证券账户管理规则》中“一人一户”限制性规定。对确有需要的,允许开立多个证券账户。为您在多家证券公司进行交易提供便利。降低费用,开立账户更实惠:收费项目由原来的七项调整到只收取开户费一项,开户费收费标准统一并大幅度降低。一码贯通,资产划转更方便:在办理B转A、公司退市再到三板挂牌、跨市场吸收合并等涉及资产划转的业务时,对于已经与一码通账户确认关联关系的沪深A、B股证券账户、股转系统账户等,可以申请直接办理资产划转,不需要投资者再行确权。专注客户,财富管理更专业:以一码通账户为基础可以进一步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实现证券市场客户服务从“账户”到“人”的转变。您在开通不同业务时不需要重复进行风险测评操作,证券公司也能更方便地获知您的风险偏好,为您提供量身定制的财富管理等综合服务、为开展各项业务产品创新提供基础支撑。
    3.证券账户整合的范围是什么,包含哪些账户?
    答:此次证券账户整合涉及的账户主要是由中国结算开立和管理的或者委托中国结算配号的证券账户,包括:沪深A股账户、B股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信用交易账户、衍生品合约账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账户,以及由中国结算TA系统登记的开放式基金账户。
    4.证券账户整合后,上海账户是不是也像深圳账户一样可以在多家券商使用,指定交易会不会取消?
    答:目前,投资者对转户难和销户难问题反映较多,对于指定交易制度造成的不便也有反映。为了方便投资者,鼓励证券公司提高服务水平吸引投资者,新修订的《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取消了原3.6条“对于同一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一个自然人、法人只能开立一个”的限制性规定,对确有需要的投资者,允许开立多个证券账户。指定交易制度是上交所在交易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证券账户整合工作不涉及指定交易制度变更,上海账户仍然采用指定交易制度。
    5.什么是一码通账户,与现有证券账户是什么关系?
    答:一码通账户,是记载投资者证券持有及变动总体情况的证券总账户,现有证券账户是记载投资者参与单个交易场所及投资特定交易品种的具体情况的证券子账户。在现有沪深A、B股等证券账户基础上,中国结算为每个投资者增设一码通账户。业务处理按证券子账户处理,再汇总形成一码通总账。现有证券账户作为投资者持有及变更持有证券的权利凭证的法律定位不变。一码通账户作为总账也是投资者持有及变更持有证券的权利凭证。现有证券账户体系是以证券账户为核心的单层次账户体系,同一投资者的不同证券账户之间没有关系。借鉴金融行业通行做法,在账户整合过程中,中国结算将构建以投资者为核心的多层次账户体系。
    6.如何开立一码通账户,是否需要投资者前往证券公司办理?
    答:如果您已有证券账户,中国结算将为您自动配发一码通账户,并建立与现有沪深证券账户及封闭式基金账户之间的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由托管证券公司确认并以适当方式告知您,您不需要前往证券公司办理。证券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告知投资者一码通账户信息: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等,具体方式由证券公司选择。您也可以在任何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一码通账户信息。如果您还没有证券账户,在首次开户时要同时申请开立一码通账户。对于一码通账户的开立,不另收取开户费。
    7.证券账户整合会不会影响投资者现有交易习惯,一码通账户会不会取代现有证券账户?
    答:一码通账户不取代现有证券账户,您的委托交易仍然通过现有证券账户完成。如果您习惯于用原来的证券账户、证券公司配发的资金账户号或客户号登录证券公司交易软件进行操作的,交易申报仍然使用现有证券账户。
    8.一码通账户有什么用途?
    答:中国结算将根据统一账户平台运行情况以及市场发展和投资者接受程度,分三个阶段逐步扩大一码通账户的使用范围:第一阶段,2014年统一账户平台上线运行后,一码通账户将在账户开立、账户资料查询、账户资料变更等账户业务中使用。第二阶段,统一账户平台平稳运行一段时间后,投资者可使用一码通账户查询证券持有信息以及办理证券质押、非交易过户等业务,中国结算也将在发行人名册、登记结算对外凭证中增加一码通账户信息。第三阶段,投资者可使用一码通账户在跨市场业务中办理证券划转及股份确权。
    9.如何确认证券账户关联关系?
    答:对于存量证券账户,与一码通账户的关联关系由托管证券公司申报确认。证券公司对同一证券账户持有人托管在该证券公司的所有证券账户中的证券资产是否属于同一投资者进行确认,属于同一投资者的,确认这些证券账户之间具有关联关系。确认关联关系的证券账户之间,投资者证券账户与对应的资金账户三要素信息(投资者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及号码)必须一致。投资者对关联关系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证券公司申请更正。对于证券公司不能确认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的,中国结算根据投资者证券账户三要素信息为其分配一码通账户,并将关联关系标记为“未确认”。后续由投资者临柜确认或者经证券公司核实,能确认各个证券账户内证券资产属于同一投资者的,再通过中国结算或证券公司申报确认关联关系。对于投资者新开户的,在其首次开户时,中国结算为其一并开立一码通账户和相应的证券子账户,自动建立并确认关联关系。
    10.如果不确认关联关系有什么影响?
    答:对于关联关系没有确认的证券账户,不影响其正常交易和使用。在将来您办理证券账户新开户、关键信息变更、休眠账户激活三项业务时,账户系统会提示您需要确认名下所有证券账户的关联关系后才能办理。
    11.证券账户整合后,是不是可以在任何一家证券公司查询投资者在所有证券公司的开户情况和账户余额?
    答:您可以在任何一家证券公司查询您已开立的所有证券账户信息,但是只能查询在本证券公司托管的证券账户的持有情况,不能查询在其他证券公司的账户持有情况。将来如果投资者有需求或者市场创新发展有需要时,中国结算也可以支持投资者使用一码通账户在任何一家经投资者授权的证券公司查询该一码通账户在全市场的持有情况。
    12.投资者在多家证券公司开户,通过其中一家证券公司是不是能卖出一码通账户中的所有证券?
    答:不可以。目前投资者在一家证券公司只能对其在该证券公司托管的证券账户进行买卖操作。
    13.如果之前只开有沪A账户的投资者,配发一码通账户后,投资者进行沪B、深A、深B、基金等其他证券业务时还需要再单独开户吗?
    答:目前仍然需要单独开户。如果您在开立子账户时已有一码通账户,则不需要再填写开户资料。在账户整合过程中,中国结算对开户方式进行了优化,您可以通过网上、见证、临柜方式办理。同时,中国结算正在制定网上开户优化方案,对于已有一码通账户的投资者,网上开立证券子账户将会更加便利。
    14.取消“一人一户”限制后是不是可以随意开立多户?
    答:取消“一人一户”限制性规定,主要是为了方便确有开立多户需求的投资者在多家证券公司参与交易,比如到沪港通试点证券公司新开沪市账户以参与沪港通业务,或者资产量很大存在分户管理的需要等情况。我们并不鼓励投资者开立太多的证券账户,账户太多您用起来麻烦,再说,开立账户还要付开户费。另外,深圳账户实行多处托管制度,本身可以在多家证券公司使用,也不必开多户。
    15.取消纸质账户卡后,投资者临柜办理业务需要出示什么凭证?
    答:取消纸质账户卡后,投资者办理证券账户业务只需要出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即可,无需出示账户卡。如投资者有需要,开户同时证券公司也可为其打印统一格式的开户确认单。
    [2017-03-10]证券账户整合工作培训PPT投资者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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